上海新闻5月24日电(许婧)两名网络博主为博取流量、带货牟利,恶意编造传播“皮套论”谣言,诋毁游戏企业商誉、破坏文创行业生态。近日,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该起商业诋毁纠纷案,终审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,判令两名博主合计赔偿43万元,并公开登报消除不良影响。
据法院审理查明,博主许某鹏、罗某杰在网络直播中,使用侮辱、煽动性言辞,凭空炮制“皮套论”虚假信息,恶意杜撰米哈游旗下游戏角色为企业员工“皮套”的不实内容,强行关联虚拟角色与现实人员,歪曲企业经营与内容创作模式。 二人通过直播间大肆散播不实言论,刻意抹黑企业形象,相关谣言快速扩散发酵,诱发大规模网络暴力,致使相关公司员工、游戏玩家遭受恶意辱骂与人身攻击,严重破坏游戏社区公共秩序与良性生态,同时对企业商业信誉、产品口碑造成实质性损害。其中,许某鹏长期在直播中谩骂诋毁涉案企业及旗下游戏产品,借负面黑流量引流带货,谋取不当经济利益,侵权主观恶意尤为明显。
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:“皮套论”是一种具备产业“颠覆性损害”的新类型网络谣言。法院指出,该行为通过将虚拟角色与现实人物强行关联,导致玩家产生“被欺骗”的巨大情感落差,引发对于游戏公司的负面评论,该行为的损害范围还会扩散、波及至上下游全产业链条,更可能导致文化创意产业向谣言“让步”,陷入固步自封的创作困境,最终损害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与玩家的内容消费体验。
结合全案事实,法院认定许某鹏、罗某杰主观恶意显著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已构成商业诋毁。根据二人共同侵权、单独侵权的不同情节,一审作出分项判决:两名被告对共同实施的诋毁行为连带赔偿30万元;许某鹏就其单独侵权行为赔偿10万元,罗某杰就其单独侵权行为赔偿3万元,赔偿总额共计43万元。同时判令二人公开发布声明,消除涉案谣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。
一审宣判后,两名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。米哈游方面表示,网络空间绝非“法外之地”,更不应成为造谣者谋取私利的“生意场”,对于故意编造、散布不实信息,恶意抹黑、诋毁玩家及企业的行为,公司将持续予以严厉打击。对于假意敷衍道歉、毫无悔改诚意,转而更换账号、动用小号持续恶意抹黑、造谣诋毁的行为,公司也坚决零容忍,一经发现必从严惩处、绝不姑息,切实维护广大玩家及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据介绍,该案是司法机关针对新型网络文创谣言、黑流量造谣牟利行为的典型规制案例。法院通过明确司法裁判标准,严厉打击借造谣抹黑博取流量、变现牟利的网络乱象,划定网络言论边界,明确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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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李秋莹